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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沙江·肉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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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沙江·肉孜(1925年维吾尔族新疆伊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音乐教育家。[1][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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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生在伊宁一个手艺人家庭。自幼喜爱音乐,擅长演奏弹拨尔都塔尔小提琴扬琴等乐器,曾在新文化学校读书。1942年被伊犁文工团录用,开始系统学习维吾尔声乐、器乐、十二木卡姆。1944年伊犁三区革命爆发后,参加三区革命民族军第四团,在前线作战两年。1946年退伍,历任伊宁如鲜中学音乐教师,塔城额敏文工团演奏员。1950年调到新疆歌舞团工作。[1]

1951年,到西北民族艺术学院艺术系任音乐教师。其间,应邀参加了对抗美援朝中国人民志愿军的慰问,并在中国国内参加义务演出。1955年新疆艺术学校成立,调任该学校音乐教师。从1940年代起,他便关注音乐教育,研究新疆民族音乐教育的体系。在没有民族音乐教材的情况下,他用艺术实践充实课堂教学,注意声乐与器乐的结合,还编写了一些民族音乐教材。[1]

他回忆说:“我当了十四年的‘黑帮’。在乌鲁木齐的家中晚上是没有火的,下面铺着三四个褥子,上面盖着两床被子,头上缠着毛巾,再戴上口罩才能入睡。我并没有反对(党和政府),只是我参加过三区革命就被戴了帽子。这十四年我在做乐器。白天,向毛主席的画像请示后我去参加劳动,院子里的木匠、铁匠的活儿都由我来做。”“文化大革命中,我被戴了四顶帽子:一是地方民族主义,二是通外,三是坏分子,第四个是什么来着……”[2]

他先后整理、改编了许多民族民间音乐作品。还创作了40多首歌曲和乐曲,例如《委婉》、《印记》、《美妙的喀什热瓦甫》、《欢乐的百灵这才歌唱》、《白杨林》、《我为你献上深情》、《齐满河》、《鲁特甫拉》、《母亲的嘱托》等歌曲,以及《新的华章》等乐曲。他还擅长都塔尔演奏及都塔尔弹唱。从1950年代起,他将都塔尔、弹拨尔作为研究和乐器改革的对象,使弹拨尔、都塔尔的琴体结构、音箱等规格初步统一。1984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举办的民族乐器改革研讨会上,木沙江·肉孜因乐器改革方面的贡献而获二级成就奖。1988年退休。[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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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苏来曼·伊明,功高的导师不倦的歌者——记新疆民族音乐教育家木沙江·肉孜,新疆艺术学院学报2006年第03期
  2. ^ 2.0 2.1 木沙江·肉孜:库尔勒日记,塔石音乐,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