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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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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懋
大明開化縣知縣
籍貫福建福州府長樂縣
字號字叔勉、黽宇
出身
  • 永樂十八年庚子科舉人

方懋(14世紀—15世紀),叔勉黽宇福建福州府長樂縣古槐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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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懋祖先從莆田移居長樂,他自小聰穎好學,晚上總躺在扁擔以警睡,十八歲就與陳艮林賜王錫等人友好,是永樂十八年(1420年)庚子科福建鄉試舉人,授開化知縣,以清廉自矢,不徇私權貴,不接受干謁,使吏民收斂,盜賊不入境,縣內有民眾爭奪水利,經年未能解決,他一句說話就解決此事,輿論為之一快,遇上水災,溺死浮屍多得遮蔽江水,他都一一收葬,病者給予藥物,饑者給予薪米,救活不少民眾,在任十年以卓異陞通判,未上任就去世,士民捐出金錢讓其歸葬,並建祠祭祀他[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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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國《(福建)長樂縣志·卷二十四·列傳四》:方懋,字叔勉,一字黽宇,先世由莆田徙長樂,懋聰穎好學,夜怠臥扁擔以警睡,年十八與陳艮、林賜、王錫友善,懋舉永樂庚子鄉試,知浙江開化縣,廉直自矢,不徇權貴,不受干請,懲頑梗、平寬濫,吏民歛戢,盜不入境,邑有爭水利者累歲不決,懋一言折之,輿論大快,值大水為災,溺死者浮屍蔽江,悉收瘞之,病者予藥物,饑者給薪米,全活無算,在任十載,以卓異陞通判,未上卒,士民醵金歸葬,建祠祀之。 道光通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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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國《(福建)長樂縣志》·卷二十四·列傳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