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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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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八景,是臺灣新竹縣八處著名景點的統稱。由於歷史上轄區的調整,以及景點本身的環境變化,八景名單曾有異動。

1894年新竹縣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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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成立於1876年1月(光緒元年十月),由淡水廳拆分而成,最初轄區頗大,北起社子溪及其支流頭重溪,南至大甲溪,包括今之桃園市西部、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北部。1889年(光緒十五年),新竹縣南邊拆分出苗栗縣,兩者大致以中港溪及其支流南港溪為界。

1894年(清光緒二十年),《新竹縣采訪冊》完稿,正式定義「新竹縣八景」,其中四景延續自淡水廳時期「全淡八景」中位於縣境內的四景,餘為新訂,列舉如下:[1]:57-58

1954年新竹縣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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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新竹縣文獻委員重擬「新竹縣八景」,其中僅有「指峰凌霄」(改名「五指凌霄」)、「鳳崎晚霞」兩景獲得保留,其餘皆為新訂,列舉如下:[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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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周憲文等 (编). 新竹縣采訪冊(臺灣文獻叢刊第145種). 臺北: 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1962. 
  2. ^ 從全淡八景到新十三景 新竹縣歷經兩甲子締造時代風景. 新竹縣政府官網. [2025-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