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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軏 (太平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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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3年—1458年),河南開封府祥符縣人,明朝軍事人物。張玉第三子。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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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年間,為錦衣衛指揮僉事。跟從明宣宗征討朱高煦,又跟從成國公朱勇出塞至氈帽山。正統十三年(1448年),以副總兵身份出征麓川。後討伐貴州苗族叛亂。積功為前軍都督府,總管京營兵。景泰二年(1451年),因驕淫不道連坐下獄,不久後獲釋。參與奪門之變,與石亨曹吉祥明英宗,獲封太平侯,食祿二千石。當時于謙王文范廣的死,都有張軏背後出力。其納賄亂政,僅次於石亨。天順二年(1458年),張軏去世,贈裕國公,諡勇襄[2]

其子張瑾繼承太平侯爵位。成化元年(1465年),明憲宗革除奪門之變功事,奪張瑾爵位,授指揮使[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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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此軏字之简体即“𫐄”,是UTF新版汉字,编号2B404,左"車"右"兀"。
  2. ^ 明史》(卷145):“軏,永樂中入宿衛,為錦衣衛指揮僉事。從宣宗征高煦,又從成國公朱勇出塞至氈帽山。正統十三年,以副總兵征麓川。還,討貴州叛苗。積功為前府右都督,總京營兵。景泰二年,坐驕淫不道下獄,尋釋。景帝不豫,與石亨、曹吉祥迎上皇於南城。封太平侯,食祿二千石。于謙、王文、范廣之死,軏有力焉。納賄亂政,亞於亨。天順二年卒,贈裕國公,諡勇襄。”
  3. ^ 明史》(卷145):“子瑾嗣。成化元年,革「奪門」功,奪侯,授指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