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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惟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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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惟植
大明汝寧府同知
籍貫南直隸寧國府太平縣
字號號至菴、宏暝
親屬(父)嘉靖八年進士方涯
出身
  •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舉人

崔惟植(15世紀—16世紀),至菴宏暝南直隸寧國府太平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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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惟植是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應天鄉試第二十八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授永州推官,釋放受冤判死罪的人民,招攬作亂的寧遠蕭斗山部下吳湖等千餘人而捕獲罪魁禍首,布政使與按察使皆稱他:「才全楚。」徭役悉委託他負責,裁減支費允當,又革除黃蘄諸衛侵餉,並捕獲長沙巨盜葛縉,人民得以安枕。署理道州事務時曾招集水災民眾,捐俸重建周敦頤祠,置田協助祭祀,重刻其文集,廣西有豪民聚眾在湖廣零陵界線倡亂,他不動聲色捕獲渠魁嚴懲,陞汝寧同知,很快辭官回鄉,購置義田養育宗族奉先,為地方典範[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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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緒《(安徽)太平縣志·卷六》:崔惟植,號宏暝,侍御涯之次子也,嘉靖戊午領鄉薦,授永州府司理,民有伏獄坐重辟,植為雪立釋之,寧遠蕭斗山倡亂,植招其黨吳湖等千餘人復業,而罪首遂獲,兩臺皆曰:「才全楚。」徭役悉委,裁酌支費繁簡無不允當,黃蘄諸衛軍士千餘名侵餉,植釐剔之,奸弊頓除,獲長沙巨盜葛縉,民以安枕。攝道州篆,先是民被水流亡者眾,植為招徠安集之,捐俸重建周濂溪先生祠,盡復其舊址,又置田以助祭,重刻其文集,廣西有豪民聚眾,爭湖廣零陵界幾倡亂,植不為動俟其忿稍息,取其魁而嚴懲之,事遂解,轉汝寧府同知解組歸,置義田以厚族奉先,杜門養望,桑梓儀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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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緒《(安徽)太平縣志》·卷六
官衔
前任:
陳良珍
明朝永州府推官
1571年—1576年
繼任:
徐昺
前任:
石繼昂
明朝汝寧府同知
萬曆年間
繼任:
顧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