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昶
外观
宣昶(15世紀—16世紀),字汝昭,號蹇齋,南直隸蘇州府嘉定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宣昶在家鄉以《詩經》教授生徒,龔弘亦是其弟子,是成化四年(1468年)戊子科應天鄉試第三十九名舉人,授惠州府同知,因父親逝世回鄉,服闋後獲左副都御史王恕舉薦為西安府同知,有廉明聲譽。當時福建道監察御史李興巡按陝西,授意推官袁經將貴人治罪,反而被對方中傷牽連,宣昶代二人謝罪,慨然說:「誤二人者是我!」即日投劾回鄉,後來他跟別人說:「我豈是為了袁經、李興而棄官?只是不想令御史被人阻撓,使得法律不得施行而已!」年九十四歲去世[1]。
引用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光緒《嘉定縣志》·卷十六·人物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