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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自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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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自修(16世紀—16世紀),子治河南開封府太康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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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自修是隆慶元年(1567年)的舉人[2],授沙河知縣,縣屬衝疲之地,他調停有方得到民心,曾以修官署的金錢購買糧食賑濟,拿出俸祿代民完稅,上級三次推薦其才能,因為遭中傷而罷歸[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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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國《太康縣志·卷十·人物傳下》:姬自修,字子治,知沙河縣,邑衝疲,調停有方,大得民心,嘗以修署銀署市穀振飢、出俸代民完稅,部使者三薦其才,有中傷之者,罷歸。
  2. ^ 民國《太康縣志·卷八·出身表》:舉人 明……隆慶 姬自修 丁卯,有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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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國《太康縣志》·卷八·出身表
  • 民國《太康縣志》·卷十·人物傳下
官衔
前任:
王屏
明朝沙河縣知縣
1588年-1591年
繼任:
向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