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大火
外观
天和大火(日語:天和の大火,てんなのたいか)在天和2年舊暦12月28日(西曆換算1683年1月25日)發生的江戶火災。28日正午左右從駒込的大圓寺起火,並持續燒至翌日上午5點左右。死者估計最多有3500人。
於七火災(日語:お七火事,おしちかじ)也有人這麼稱呼。八百屋於七在這場火災中是受害者,與其後八百屋於七縱火的火災不同[1][2]
八百屋於七
[编辑]這場大火燒毀了江戶本郷的一家八百屋,他們避難到了檀那寺(關於這座寺廟有多種說法)。在避難期間,八百屋的女兒八百屋於七與寺廟的小姓產生了戀情。隨著店舖的重建,於七一家搬出了寺廟,但於七對於寺小姓的思念愈發強烈。她心中想着,如果再一次起火,或許能再次到寺廟見到寺小姓,於是出於想見小姓的單純心思,她放火燒了自己的家。火迅速被撲滅,僅造成小火災,但於七卻被捕獲,並在鈴森刑場被判火刑。由此可見,天和火災也因此被稱為於七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