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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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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磐,本名蒲速越金朝官员,渤海人大氏大㚖之子。

完颜亮时,以大臣子升任登州刺史,袭猛安。正隆六年(1161年),官至右骁骑副都指挥使。金世宗大定三年(1163年),任为嵩州刺史,从仆散忠义南宋有功,为左卫将军。大定五年(1165年),召为符宝郎,拜拱卫直都指挥使。大定八年(1168年),奉命访求良弓,多自取,被告发,有妹在宫中为宝林,于是嘱托内侍僧儿转告宝林,向世宗求情,无效,降为陇州防御使。改毫州防御使,后来升任武宁军节度使,又因罪除名。其后历任韩州刺史、祁州刺史。大定二十三年(1183年),因无罪掠死染工,妄认良人二十五口为奴,削官四阶,被解职。他多次获罪,后再未被起用。因是功臣大㚖的儿子,仍世袭猛安谋克。[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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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金史》卷八十 列传第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