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
外观
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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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1938~1945年 |
认定时间 | 2009年11月16日 |
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位于中国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大嶝岛)田墘村。1937年10月日本侵占金门岛,1938年初,金门县政府迁此借用民居办公,直至抗战胜利后迁回金门岛。旧址包括:金门县政府总部、文书房、保安队、会议室、盐兵楼、国民党县党部、县党部书记处等7处12栋建筑,2009年11月16日公布为第七批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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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含有此來源中屬於公有领域的内容: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的通知(闽政文〔2009〕375号). 2009-1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