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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可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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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可範
大明刑部主事
籍貫江西九江府瑞昌縣
字號字子極,號龍溪
出生嘉靖二年(1523年)七月二十三日
逝世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
配偶娶曾氏
親屬(子)夏正啓、夏正咨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夏可範(1523年—1565年),字子極,號龍溪江西九江府瑞昌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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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江西鄉試第四名舉人,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一百二十五名,三甲第一百六名進士[1][2]。禮部觀政,授工部主事,四十一年(1562年)改刑部主事,四十四年(1565年)卒,萬曆六年(1578年)入祀鄉賢祠。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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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龍溪集》。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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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夏廉富;祖父夏福泰;父夏世臣,母王氏[3]。弟夏可畏、夏可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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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