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
外观
四相,又稱四想,漢傳佛教中,指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等,這四種對於我的錯誤見解、思想與執著,是我執的一種,源自於鳩摩羅什譯《金剛經》。
概論
[编辑]四相,出自《金剛經》。在《金剛經》中,分為四見,四相與四執。
- 我見(梵語:ātma-dṛṣṭi,我見):即我見,認為我(ātman)存在的見解,也可以解釋為主張梵我存在的見解。
- 人見(梵語:pudgala-dṛṣṭi,補特伽羅見):認為補特伽羅存在的見解。
- 眾生見(梵語:sattva-dṛṣṭi,有情見):認為有情存在的見解。
- 壽者見(梵語:jīva-dṛṣṭi,命者見):認為存在命我的見解。
四相,對照於玄奘譯《金剛經》以及梵文本,相,應解釋為想(梵語:saṃjñā),不解釋為相(梵語:nimitta)。四相為:
四執(或稱四著)是執取(梵語:grāha),捕捉的意思。四執為:
- 著我(梵語:ātma-grāha,我執),即我執。
- 著人(梵語:pudgala-grāha,補特伽羅等執)
- 著眾生(梵語:sattva-grāha,有情執)
- 著壽者(梵語:jīva-grāha,命者執)
四相,主要出自於鳩摩羅什譯《金剛經》[1]。今存梵文本,與菩提流支譯本[2],達磨芨多譯本,為三相,分別為人相,眾生相與壽者相。之後將這三相,總結為我相(ātma-saṃjñā)。
鳩摩羅什譯本,真諦譯本與義淨譯本,為四相。而玄奘譯本為八相,增列出士夫想,意生相,摩納婆想,作者想,受者想[3]。
解說
[编辑]佛學大辭典解釋:
我相:於五蘊法中計有實我,有我之所有也。
人相:於五蘊法中計我為人,異於餘道也。
眾生相:於五蘊法中計我依五蘊而生也。
壽者相:於五蘊法中計我一期之壽命,成就而住,有分限也。
(詳情請參考《金剛經》)
註釋
[编辑]- ^ 鳩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正信希有分第六〉:「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 ^ 菩提流支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須菩提!若菩薩有眾生相,即非菩薩。何以故非?須菩提!若菩薩起眾生相、人相、壽者相,則不名菩薩。」
- ^ 玄奘譯《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何以故?善現!彼菩薩摩訶薩無我想轉,無有情想、無命者想、無士夫想、無補特伽羅想、無意生想、無摩納婆想、無作者想、無受者想轉。善現!彼菩薩摩訶薩無法想轉、無非法想轉,無想轉亦無非想轉。所以者何?善現!若菩薩摩訶薩有法想轉,彼即應有我執、有情執、命者執、補特伽羅等執。若有非法想轉,彼亦應有我執、有情執、命者執、補特伽羅等執。何以故?善現!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是故如來密意而說筏喻法門。諸有智者,法尚應斷,何況非法!」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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