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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文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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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四军、红六军会师旧址
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荆州市公安县
分类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
时代1930年
认定时间1981年12月30日

南平文庙湖北省公安县县学文庙明朝初年始建,清朝同治十二年(1873年)县治迁移后,由知县周承弼重建。[1]位于公安县城西南三十公里的南平镇,即旧县城所在地。

建筑群坐北朝南,原有万仞宫墙礼门义路棂星门泮池大成门大成殿启圣殿等,今仅存大成殿及石碑二通,现院落东西宽80米,南北长120米,占地面积约9000平方米。其中大成殿为重檐歇山顶,面阔三间。[2]

1930年7月4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第六军,根据中共中央的指令在南平会师,两军前委在文庙召开会议,合并编成红二军团,由贺龙担任总指挥,周逸群任政治委员。南平文庙自此兼具古建筑遗产和中共“革命文物”的双重身份。

文物保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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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12月30日,以“红四军、红六军会师旧址”的名义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为第二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3]

其作为文物的保护范围为:红四军、红六军会师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以文庙中轴线为基线,向东面延伸32米至荆州车桥有限公司配电房,向南面至灵星门,向西面延伸25米至原百货居住楼,向北面延伸25米至原食品厂居住区[4]

其作为文物的建设控制地带为: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东面至荆州车桥有限公司仓库,南面至南正街南面商铺,西面至积谷街,北面至东正街[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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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公安县志》清同治翻印本
  2. ^ 红四、六军会师旧址. 荆州市人民政府. [永久失效連結]
  3. ^ 湖北省人民政府, 批转省文化局关于公布《湖北省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请示报告的通知(鄂政发〔1981〕175号), 1981年12月30日 
  4. ^ 4.0 4.1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链接至维基文库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68号). 维基文库.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