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严世期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嚴世期會稽郡山陰縣(今浙江省绍兴市)人,刘宋人物。

他具有慷慨好施的品性。同村有張邁等三個人,各人的妻子都生了一個兒子,當時正碰上荒年,擔心養不活,都打算抛棄婴兒不再撫養。嚴世期得知此事,飛快地跑去拯救,分自己的衣食來救濟他們的困乏,這三個小孩都得以長大成人。同縣人俞陽的妻子莊氏九十歲,莊氏的女兒俞蘭七十歲,都又老又病,孤孤單單無依無靠,嚴世期照顧她們衣食二十多年,死後又都予以殯葬。宗親嚴弘、同鄉潘伯等十五人,都在荒年中餓死,尸骸暴露,無人收葬。嚴世期買棺材予以殯葬,并且收養了他們的孩子。山陰縣令何曼之上表報告此事。宋文帝元嘉四年(427年),有關部門奏請給他家門上挂匾,稱為:“義行嚴氏之閭”,免掉他本人的徭役,免除租税十年。[1][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宋书》卷九十一 列传第五十一 孝义
  2. ^ 南史》卷七十三 列傳第六十三 孝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