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雇
外观
自雇者,或称自雇人士,其工作的雇主就是自己。此类劳务提供者承担商业风险,不受劳动法律所保障,不能享受员工福利、有薪公众假期、工伤赔偿、退休金等,有些则加入行会。
自雇者要向税务机关提交开业申报,为其收入申报利得税、营业税。有些自雇人士是自由职业者,而公司、个体户也是自雇人士的一种,但他们不算是自由职业者。
在香港有很多网络平台和雇员签订了条约,要求他们声称自己是自雇人士,继而规避劳动法律。[1][2]
例子
[编辑]剩余价值
[编辑]香港的判案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Zeek送貨平台司機追薪勝訴 法庭指雙方屬「僱傭關係」非「自僱」. 独立媒体. 2023-07-11 [2025-05-05] (中文(香港)).
- ^ 假自僱?真剝削?從Foodpanda自僱送遞團隊計劃說起. 草根.行动.媒体. 2021-07-20 [2025-05-05] (中文(香港)).
- ^ 生意顶让自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20年9月
- ^ 香港加盟 FranchiseHub自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蔡旻殷. Zeek外送員與公司有僱傭關係 工聯會:盼對「假自僱」起警誡作用. 2023-07-14 [2023-10-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