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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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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左派 (英語:Christian left)發源於美國,是指基督徒左派份子的一系列關於政治和社會的運動,主要包括維持社會正義和公平制度。它與主要包括社會保守主義基督教右派基督教基本教義派的政治和社會運動相對。

作為左派,其最常見的基督教社會觀點為社會正義,照顧窮人和被壓迫者(少數族群)。

支持者鼓勵政府實行普遍醫療,福利,補貼教育,對外援助,以及政府補貼的以改善貧窮人士生活的計劃。

基督教左派人士源於平等價值觀,認為對被壓迫者採取行動是其部分宗教義務,更上他們認為耶穌在世期間大力幫助窮人及被歧視欺壓的人士,並對抗猶太教教士等保守派勢力的權勢,與他們的理念相同。

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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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左右政治光譜中的任何部分一樣,基督教左派這樣的標籤代表了一種近似,其中包括持有許多不同觀點的團體和個人。左派一詞可能包含許多價值觀,其中一些可能由不同的基督教運動和個人持有,也可能不持有。作為一個鬆散的信徒協會的非官方名稱,它與更廣為人知的基督教右派或宗教右翼及其主要領導人和政治觀點有着明顯的區別。基督教左派並不認為左派政策,無論是經濟還是社會政策,都與基督教信仰形成明顯對比。

最常見的左派宗教觀點是社會正義,即關心貧困和受壓迫的少數群體。這一趨勢的支持者可能會鼓勵全民醫療保健、福利規定、補貼教育、外國援助和平權行動,以改善弱勢群體的狀況。由於價值觀源於平等主義,基督教左派的信徒認為代表被壓迫者採取行動是他們宗教責任的一部分。

馬太福音25:31-46和其他經文經常被引用來支持這一觀點。由於幾乎所有主要宗教都包含某種幫助他人的要求,各種宗教的信徒都認為社會正義是一場符合他們信仰的運動。[1]

社會正義一詞是由意大利天主教耶穌會學者路易吉·塔帕雷利在19世紀40年代創造的,他受到了托馬斯·阿奎那著作的啟發。基督教左派認為,社會正義、放棄權力、謙卑、寬恕和私下觀察祈禱(如馬太福音6:5-6),而不是公開要求的祈禱,都是福音所要求的。聖經中記載了耶穌一再為窮人和被拋棄的人辯護,而不是為富人、有權勢的人和宗教人士辯護。基督教左派認為,這種立場是相關和重要的。基督教左派堅持「轉臉」的標準,他們認為這取代了舊約以眼還眼」的律法,有時會聽到和平主義的聲音,反對推進軍國主義的政策。[2]

中世紀的瓦勒度派具有左派特徵。基督教左派中的一些人以及一些非宗教社會主義者在福音書中找到了對無政府主義共產主義社會主義的支持,例如米哈伊爾·戈爾巴喬夫將耶穌稱為「第一個社會主義者」。[3]基督教左派是一個廣泛的類別,包括基督教社會主義,以及不認為自己是社會主義者的基督徒。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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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世紀高度反教權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等反建制左派運動的早期歷史的大部分時間裏,一些建制派教會是由神職人員領導的,他們認為革命是對其地位和權力的威脅。教會有時被視為建制派的一部分。美國、法國和俄羅斯的革命在一定程度上是針對老牌教會,或者更確切地說是針對其主要神職人員的,並建立了政教分離

19世紀,一些作家和活動家發展了基督教社會主義思想流派,將社會主義原則注入基督教神學和實踐。早期的社會主義思想家,如羅伯特·歐文亨利·德·聖西門,將他們的社會主義理論建立在基督教原則的基礎上。卡爾·馬克思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提出了世俗社會主義理論,反對這些理論。

左派和基督教的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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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世紀末20世紀初開始,一些人開始認為真正的基督教與左派觀點有很多共同之處。從希波的聖奧古斯丁的《上帝之城》到聖托馬斯·莫爾的《烏托邦》,主要的基督教作家都闡述了社會主義者認為可取的觀點。主要的興趣是新約中極其強烈的平等主義。其他常見的左派問題,如和平主義社會正義種族平等人權和拒絕過度財富,也在《聖經》中得到了強烈表達。19世紀末,社會福音運動興起(特別是在北美和英國的一些聖公會教徒、路德宗教徒、衛理公會教徒和浸禮會教徒中),該運動試圖將進步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想與基督教相結合,以產生基於信仰的社會行動主義,並得到基督教社會主義等運動的推動。在這一時期的美國,聖公會教徒和公理會教徒通常在神學解釋和遵守社會福音方面都是最自由的。在加拿大,由自由派公理會教徒、衛理公會教徒和長老會教徒組成的聯盟成立了加拿大聯合教會,這是首批真正的基督教左派教派之一。20世紀後期,古斯塔沃·古鐵雷斯和馬修·福克斯等作家倡導解放神學。

基督教和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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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大程度上,基督教左派是由神職人員在工人階級中從事牧靈工作的經歷發展而來的,他們往往沒有任何社會哲學,只是對工人的牧靈和福音關懷。在英國的衛理公會教徒和盎格魯-天主教徒、德國的阿道夫·科爾平英語Adolph Kolping神父和比利時的約瑟夫·卡迪因英語Joseph Cardijn尤其如此。

基督教左派和和平人權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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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基督教團體與反對越南戰爭2003年入侵伊拉克的和平運動密切相關。許多國家的宗教領袖也一直站在批評任何削減社會福利計劃的最前沿。此外,許多著名的民權活動家都是宗教人士。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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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基督教左派的成員來自不同的教派:和平教會、新教主流教會天主教和一些福音派[4]

馬丁·路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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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路德·金是一位美國浸禮會牧師和活動家,從1955年到1968年被暗殺,他成為民權運動中最引人注目的發言人和領袖。受到基督教信仰和聖雄甘地非暴力行動主義的啟發,他領導了針對吉姆·克勞法和其他形式歧視的有針對性的非暴力抵抗。1957年,金和其他民權活動家成立了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SCLC)。該組織的成立是為了利用黑人教會的道德權威和組織力量,為民權改革服務,進行非暴力抗議。該團體的靈感來自福音傳教士葛培理的福音十字軍,他與金成為了朋友,以及由金的盟友斯坦利·利維森和埃拉·貝克創立的友誼團體的全國性組織。金領導SCLC直到去世。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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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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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Leilah Danielson; Marian Mollin; Doug Rossinow. The Religious Left in Modern America: Doorkeepers of a Radical Faith. Springer. 2018: 27. 
  2. ^ Damon, Linker. Why Christianity demands pacifism. The Week. 2014-03-31. 
  3. ^ Mikhail S. Gorbachev Quotes. Brainyquote.com. 2007-02-23. 
  4. ^ Hall, Charles F. The Christian Left: Who Are They and How Do They Differ from the Christian Right?. Review of Religious Research. 1997-07, 39: 31-32. JSTOR 3512477. doi:10.2307/3512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