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𬣙谟
外观
陈𬣙谟(?—1621年),字以弼,号莲湖,福建福州府长乐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福建乡试举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1],大理寺观政,三十一年授刑部主事。楚诸生有以忤珰使陷大辟者,𬣙谟力脱之。三十三年丁忧归,三十五年改户部主事,榷浒墅钞关,通旁港,罢小艇税,舆诵大起。差竣,以羡金五千输内帑,升员外郎,三十八年出知南昌府,三十九年丁忧,四十二年补苏州府。豪滑逞潘,沉贞妇于江,而又陷其夫以盗,狱成,𬣙谟鞫雪之,购得贞妇尸,抵豪于法。无赖少年伪称彻侯胄子,拥传行,所至供帐,𬣙谟缚置之法,众称神明。郡人侯峒曾、顾宗孟、顾燕诒、曹荃,皆其所甄拔。官终广西按察司副使,天启元年卒,祀于乡贤祠。著有《莲湖草》。
家族
[编辑]曾祖陈明哲,廪生。父陈一定,以子贵,封副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