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苻彩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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苻彩香
性别
出生1963年4月(61岁)
 中国海南省儋州市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籍贯海南儋州
民族黎族
头衔全国人大代表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苻彩香(1963年4月),海南儋州人,黎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学位,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海南地区代表。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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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海南省妇联儿童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部长;海南省妇联权益部副部长;海南省妇联儿童部部长、省妇女儿童工委办专职副主任;海南省妇联妇女发展部部长;海南省妇联副主席,主席。2018年1月,任海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同年9月兼任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2019年6月不再兼任。2021年3月,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1]、统战部部长[2]

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3]

2022年1月,当选为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4]。2023年3月,她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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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苻彩香、沈丹阳任海南省委常委. 中国经济网. 2021-03-12 [2021-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8). 
  2. ^ 海南省委常委苻彩香任海南省委统战部部长. 网易. 2021-03-27 [2021-03-27]. 
  3.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新网. 中新网. [2021-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7). 
  4. ^ 李军、刘星泰、苻彩香、孙大海当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中国经济网. [2022-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23).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四号). 新华通讯社. 2023-03-12 [2024-03-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05).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肖杰
中国共产党海南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
2021年3月-2022年4月
继任:
苗延红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吉明江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2018年9月-2019年6月
继任:
邹其国
民事职务
前任:
刘锦
海南省妇女联合会主席
2016年10月-2018年3月
继任:
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