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User talk:Lam3011/存檔/2012年/10-12月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Template:Feng shui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Template:Feng shui」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页面的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Jimmy Xu  ·  · 2012年10月1日 (一) 06:24 (UTC)[回复]

司徒夾帶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司徒夾帶」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討論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適合维基百科。請参与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讨论期间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6日 (五) 01:02 (UTC)[回复]

Template:Danny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Template:Danny」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页面的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31日 (三) 02:24 (UTC)[回复]

已移動至User:Danny/sign。--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7日 (三) 01:56 (UTC)[回复]

頂峰補習中心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頂峰補習中心」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页面的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02:02 (UTC)[回复]

授予維基見習編輯(C)榮譽

[编辑]

恭喜!您現在已經符合維基見習編輯(C)的最低要求;通过申請榮譽審核後現在授予 閣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維基見習編輯(C)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後如果要申請更高級的榮譽請再到维基百科: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与变更申請。

授予人:—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5:20 (UTC)[回复]

您好,我不认为我的“价值规律”词条侵权。

[编辑]

正如我标题直言所说,我不认为我的价值规律词条侵权。由于中文维基没有价值规律这个词条,故我创建了这个词条。我并没有抱有任何的政治想法,只是想填补空白。您所说的侵权,我只不过是引述了课本中的一句话。这句话是一个规律,在英文的维基百科中为"law",所以无论它出自哪里,都不应该属于侵权。英文维基百科也有这个页面,而中文却没有,这是不好的。所以我创建它,并打算丰富他,而您却在我丰富他之前就控告为侵权,我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妥的。希望您能给予回复。 --Zhwang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04:21 (UTC)zhwang[回复]

  • 课本中的一句话可能不属于侵权,英文的维基百科中为"law",中文的维基百科是法律,正確的英文维基百科中为""Law_of_value""。維基百科的條目是介紹其條目的歷史,不是只介紹

用法,請參見維基百科:維基化。是不是侵權管理員自有定數,若您不是版權持有者,請用自己的話重寫本條目。--白菜 聯絡農場 有機證明 2012年11月15日 (四) 11:18 (UTC)[回复]

關注度過期

[编辑]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怀疑派的化学家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02:04 (UTC)[回复]

關於清朝模板

[编辑]

還是希望請尊重中國朝代條目編譯原則,許多中國朝代條目都使用一樣的模板,請不要另外建新的。而且,有很多都是原創研究,不能使用,這個之前就說過了,麻煩請看清朝的討論頁。大改前請先和一些編者討論,不要自作主張,這是很多心血才完成的,麻煩請注意一下--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12月12日 (三) 16:45 (UTC)[回复]

關注度過期

[编辑]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怀疑派化学家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2月15日 (六) 03:4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