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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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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干部,简称“高干”,一般是指中国共产党机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及人民团体副省部级以上干部,包括离退休后享受副省部级以上待遇的干部[1]

高级干部分为国家级正职(简称“正国级”)、国家级副职(简称“副国级”)、省部级正职(简称“正部级”或“正省级”)、省部级副职(简称“副部级”或“副省级”)四个行政级别,其中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干部通称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另外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高级将领(包括中央军委副主席〔副国级〕、中央军委委员,以及正战区职副战区职正军职副军职和原正大军区职、原副大军区职)也属于高级干部的范畴。

一般而言,正省部级(正战区级)、副战区级单位的正职、副职领导属于高级干部,副省部级单位的正职领导属于高级干部[註 1]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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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但需要注意的是,机构首长的行政级别与机构本身的行政级别有时并不匹配。如中管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中国农业科学院院长、国家图书馆馆长、故宫博物院院长、国家博物馆馆长高配副部长级,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任免。其常务副校(院、馆)长为正司局级、副校(院、馆)长为副司局级,但机构本身仍为正司局级单位。此外,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对企业及企业领导人不再确定行政级别”。因此,不能仅凭机构首长个人的行政级别判断其所属机构的行政级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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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了解体制内:多大的“官”算“领导干部”?-新华网. 新华网_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4-09-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01) (中文).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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