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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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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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mal and Plant Health Inspection Agency, MOA(英語) | |
![]()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署徽 | |
機構概要 | |
成立时间 | 1998年8月1日 |
前身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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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中央三級行政機關 |
管轄范围 | 中華民國 |
驻地 | 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
人员数 | 署本部:153人 附屬機關:360人 |
年度預算 | 新台幣19.61億(2013年) |
首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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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者 | 農業部部長 |
上级部门 | 中華民國農業部 |
內部單位 | 6組、4室 |
下設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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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法源 | |
網站 | www.aphia.gov.tw |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簡稱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防檢署)是中華民國農業部的附屬機關,成立於1998年8月1日,負責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
沿革
[编辑]- 1945年中華民國接管臺灣後,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將日治時期之肥料、植物、米穀、罐頭、茶葉等檢驗機構合併成立「臺灣省農林廳檢驗局」。
- 1959年,臺灣省政府將「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檢驗局」與「臺灣省政府建設廳工業試驗所」合併成立「臺灣省檢驗局」,經濟部並授權統一執行商品檢驗與動植物檢疫。
- 1967年7月1日,台灣省檢驗局改隸經濟部,更名為「經濟部商品檢驗局」。
- 1986年,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動植物檢疫業務移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管理。
- 1997年,台灣爆發口蹄疫疫情,且預期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國際農產品貿易將更加頻繁,因此有必要成立專責機關以統一管理動植物防疫檢疫。
- 1998年6月2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組織條例》與所屬各分局組織通則公布施行。8月1日,整合商檢局相關業務成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暨所屬基隆、新竹、台中及高雄等四個分局。
- 2014年8月,從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51號9樓(永豐餘大樓)搬遷至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農委會和平大樓)。
- 2023年5月1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組織法草案》。[1]
- 2023年5月31日,制定公布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組織法;[2]2023年8月1日起隨農委會升格為農業部,更名為「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組織架構
[编辑]組織首長包含署長1人,副署長2人,主任秘書1人,包含業務單位6個和輔助單位4個。另外設有基隆、桃園、臺中、高雄等4個分署[3]。
參考資料
[编辑]- ^ 立院三讀農委會升格農業部 掌動保法規等10事項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央社,2023-5-16
- ^ 制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組織法. [2023-05-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31).
- ^ 組織介紹(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www.aphia.gov.tw. [2025-04-05].
外部連結
[编辑]
-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繁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