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質 (明朝)
外观
(重定向自王梦瑾)
王質(1392年—1444年),字夢瑾,南直隶凤阳府颍州太和县(今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舉人出身,會試禮部,中乙榜,任南阳县学训导。明宣宗宣德初擢升雲南道監察御史。以才干见称。後丁外艰去職。服闋,調湖廣調御史。英宗繼位,宣德十年(1435年)用荐升任四川布政司右參政,抚慰松潘等地土番,因布衣蔬食,被蜀人称为“青菜王”。正統三年(1438年)十二月升山东右布政使,六年十二月接替下狱的吳璽任户部右侍郎,加從二品,进阶通議大夫,八年正月充副使,持节册封襄府,三月升刑部尚書,八月因刑部强盗越狱,以钤束不严,下都察院鞫问,降为户部右侍郎。因为福建有人盗发银矿脉,相互斗杀,御史孙毓、福建参政宋彰、浙江参政俞士悦各自上言请求复开银场,九年闰七月命王质往福建、浙江重开银场,九月十四日中途至浙江杭州时病逝,享年五十三[1]
家族
[编辑]宋丞相王旦之後。祖父王祥。父王彦中,封監察御史。母趙氏,封太孺人。娶戚氏(1396年-1444年),封孺人,子三人:王循、王環、王健。
参考文献
[编辑]- ^ 《大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一》:正統九年九月,户部右侍郎王质卒。质字梦瑾,直隶太和县人,由乡贡为南阳县学训导,秩满,擢监察御史。宣德十年升四川参政,寻迁山东右布政使。正统六年升户部右侍郎,八年刑部缺尚书, 上命廷臣择老成有学,公廉谨厚者,众以质对,遂升刑部尚书。居五月,以失狱囚左迁户部侍郎。会闽浙银场盗起,命质往治其事,至彼得疾,或谓行可少缓,质不听,至杭之武陵驿卒。有司为备棺敛送至故里,讣闻,遣官赐葬祭。质在四川尝言十事,皆中时弊。每行郡邑,不食肉惟啖青菜,蜀人呼为青菜王。为人平易,廉而不苛。博学善记,不能融会为文,其僚友尝曰:质之学如蜂采众花不能成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