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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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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沈麟士

沈驎士(418年—503年),《南史》作沈麟士,字雲禎,是南北朝吳興郡武康县人。他的祖父沈膺期,曾任晉朝的太中大夫。父亲沈虔之,是刘宋的乐安令。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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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驎士幼年聪慧敏捷,熱愛學習,七岁时,听叔父沈岳谈论玄学。宾客散去后,他能完整复述谈话内容,毫无遗漏。沈岳抚摸着他的肩膀说:“如果斯文教化不中断,希望大概就在你身上了。” 长大后,博通经史,怀有高尚的志向。双亲去世后,他守丧合礼。服丧期满后,每逢忌日仍要流泪十余天。他家境貧寒,以編織竹簾為生,同時朗誦書籍,口誦手織從不停歇,乡里人称他为 “织帘先生”。曾有一次为他人制作竹器时误伤了手,便流着泪回家。一同劳作的人说:“这点伤不算什么,何至于落泪?” 他回答:“这伤本不疼,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如今毁伤,所以感伤悲泣。” 又有一次走路时,邻居认出了他穿的木屐,沈驎士问:“这是你的木屐吗?” 随即赤足返回。后来邻居找到自己的木屐,将之前认错的那双还给他,沈驎士说:“这不是你的木屐吗?” 笑着收下了。

劉宋元嘉末年,宋文帝命令尚書僕射何尚之抄撰五經,訪察舉薦學士,縣裡推薦沈驎士應選。他不得已来到都城,何尚之与他深相结交。到都城后,何尚之對兒子何偃說:“山野之中果然有奇特的士人啊,沈麟士就像黄叔度一类的人物,怎能让他去澄清混乱的世事呢?你要以他为师。” 他曾经苦于没有书籍,于是游历都城,遍览经史子集四部书籍后,感叹道:“古人又是什么样的人呢?” 不久后称病回乡,不再與外界人物交往。他撫養兄长的遗孤,仁義之名聞於鄉里。

有人勸沈驎士出仕,他回答說:“魚懸於市、獸困於檻,天下的束縛都是一樣的;聖人深悟玄理,所以每每行事能預見吉祥。我雖不能仰慕前賢達到坐忘物我的境界,為何不能追求日損私欲的修養?” 於是作《玄散賦》以絕意仕途。太守孔山士征召他,他不應召。同宗的徐州刺史沈曇慶、侍中沈懷文、左率沈勃前來拜訪,沈驎士從未回訪。他隱居於餘不縣的吳差山,講授經義,跟從學習的有數十上百人,各自營建房屋,依附在他居所旁。当时的人为此编语说:“吴差山中有贤士,开门教授生徒,居所成集市。”沈驎士推崇陸機的《連珠》,經常為學生講解。

征北將軍張永擔任吳興太守時,請沈驎士入郡。沈驎士聽說郡後堂优美的山水景致, 如同戴安道游览吴兴时,依托古墓建造的山池,想一睹为快,于是前往停留數月。張永想請他擔任功曹,派人表達意願。沈驎士說:“明府您德行沖淡質樸,留心山林隱士,我因此身披粗衣、拄杖相從,忘卻疲憊。若一定要給渾沌之民飾以蛾眉,給越地遊客戴上華冠,我雖不才,情願追隨高節之士,蹈海而死罷了。” 張永於是作罷。

昇明末年,太守王奐上表推薦他,朝廷下詔徵召他為奉朝請,他未就任。南齐永明六年,吏部郎沈淵、中書郎沈約又上表推薦沈驎士的義行,稱:“吳興沈驎士,英風早挺,高節早樹,貞粹之質生於天然,博學多才出於勤習。他家世孤貧,連粗食都難以為繼,卻懷抱書籍耕種,至白首無倦;挾著琴砍柴,邊走邊歌不停。長兄早逝,留下數個孤侄,他扶持病弱、養育幼童,自己吃苦而把甘美讓給他們。年過七十,德業品行不改。元嘉年以來,聘召接連不斷,他如玉石般越發純潔,如霜雪般節操日嚴。若讓他在朝堂參政,在宮中踐行大道,必能將朝廷規範傳播到邊鄙,將聖德恩澤播撒到荒遠之地。” 朝廷又下詔徵召他為太學博士,建武二年徵召為著作郎,永元二年徵召為太子舍人,他都未就任。他便给沈约写信说:“名声是实利的宾客,本非我所追求。朝廷无意用我,却空劳南北征召。施惠反成凶兆,恐怕就在于此吧。”

沈驎士没有任何营求,专心致力于治学,常常凭靠素几弹奏素琴,不奏新声。他背柴汲水,兩日只吃一日的糧食,守持節操直至終老。他勤學不倦,家中失火,燒毀數千卷書,當時他已年過八十,耳目仍聰明,親手從殘餘書頁中抄寫,在火光下書寫細小的字,又抄成二三千卷,裝滿數十個書箱,時人認為這是他修養身心、靜默寡言的結果。他作《黑蝶赋》以寄托心意,著有《周易两系》《庄子内篇训》,注釋《易經》《禮記》《春秋》《尚書》《論語》《孝經》《喪服》《老子要略》等數十卷。因認為楊王孫、皇甫謐深諳生死之道,而終禮卻矯揉造作,於是自作喪葬之制。遗令说:“气绝后撤去被子,取三幅布覆盖尸体。入殓时,将布移到尸体下作为殓服,反折布的左右两边覆盖上身,不再另制覆被。不须沐浴、含珠,穿上原本的裙衫、先穿的内裤,共两件衣物,上加单衣、幅巾、鞋、枕,棺中只需这些。依照皇甫士安(皇甫谧)的做法,棺中放置《孝经》。下葬后不再设立灵座,四季及祥祭时,暂且在地上铺席,用玄酒祭奠。世人相承用漆棺,如今不必如此,也不须使用铭旌。成服后即刻下葬,墓冢要小,以后附葬时再在旁边另作小冢。合葬不符合古礼。墓冢不须堆土成坟,使墓顶与地面齐平,王祥的终制也是如此。下葬不须用软车、灵舫、魌头,不得朝夕供奉食物。祭奠之法,到下葬时,只须清水一杯。” 儿子沈彝遵行遗令,州乡之人都称赞感叹。南梁天监元年,他与何点一同被征召,又未就任。天监二年,八十六歲時在家中去世,一说八十五岁[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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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南齐书》卷五十四 列传第三十五 高逸
  2. ^ 南史》卷七十六 列传第六十六 隐逸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