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勒得沙共和国中央革命政府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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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勒得沙共和国中央革命政府[a]于1935年10月成立於西康绥靖城(今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b]),隶属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政府,是一个由长征途中的红四方面军协助成立的藏族(嘉绒人)政权。实际控制范围包括丹巴、懋功、抚边、四土、绰斯甲、绥靖、崇化等地[3]。嘉戎语被定为官方语言,并有国旗。在红军的帮助下,格勒得沙政府还建立格勒得沙革命军、绥靖回民支队等武装组织。1935年12月,组建格勒得沙革命党,其党章提出没收军阀、地主阶级的财产分给格勒得沙;取消苛捐杂税,实行统一累进税;信教自由(限于喇嘛教;反对基督宗教);男女平等;成立格勒得沙革命军保卫格勒;发展格勒文化,办格勒学堂;各民族一律平等”等主张。[3]
格勒得沙共和国又译“番人共和国”[4],简称“格勒共和国”或“得沙共和国”[5]。
1936年7月,红军离开康北和川西北后,格勒得沙共和国中央革命政府解散[3]。
领导成员
[编辑]主要是藏族人士[3]: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李锦.山神信仰:家屋整合的纽带[J].
- ^ 见《格勒得沙革命党的党章》(1936年1月1日),载《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第973页
- ^ 3.0 3.1 3.2 3.3 少数民族革命政权. [2008-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8-05).
- ^ 陈学志.格勒得沙共和国——红军长征中帮助建立的第一个少数民族革命政权[J].中央民族学院学报, 1991(6).
- ^ 【方志四川•红色文化】杜礼茂 ‖ 格勒得沙共和国:中国革命史上第一个藏族人民革命政权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 ^ 红军长征途中曾经建立的两个“共和国”. [2008-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