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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昊 (弘治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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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昊
大明江西按察司佥事
籍貫直隸鳳陽府泗州天長縣
出生天順三年己卯十月初七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趙氏
出身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張昊(1459年—?),字朝元,直隸鳳陽府泗州天長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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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應天府鄉試第十三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八十九名,三甲第一百七十名進士[1][2]。授浙江乌程县知县,十七年闰四月實授南京贵州道监察御史。正德初巡按南直隶兼巡江,四年(1509年)十二月升江西按察司佥事,六年九月因征剿姚源洞贼,轻信诈降,兵败被逮问,八年正月以剿贼身被重傷,事可悯,降一级。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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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僮倪;祖父張中和;父張珷,醫學訓科。母王氏;繼母黃氏。慈侍下[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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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葉永秀
明朝乌程县知县
弘治九年-十五年
繼任:
舒晟